强化顶层设计,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盘点”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54项具体任务,目前已完成7项,其他任务均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制定黄山市法治建设三项考核方案,对全市55家目标管理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严把合法性审查,服务政府依法决策。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选派市政府法律顾问陪同市政府领导接访、列席市政府相关议题会议。建立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同级人民法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和通报制度,积极推进区县搭建府院会商、府院联动等工作平台。今年四月份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紧抓执法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线上+线下”公示两条主线,全面公开年度执法数据和执法情况。开展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全市744名执法辅助人员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在全市文化旅游、公安、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领域探索开展轻微违法“首违免罚”工作。
践行公正司法,推动为民服务水平。健全完善诉讼服务引导,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岗、自助服务设备,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服务,帮助群众办理各类诉讼事务。实施立案登记多渠道办理,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等多种渠道,实行首接负责制。开通线上线下监督投诉通道,对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核查、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夯实法治基础,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发布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深化普法责任制。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制定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成立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民法典》进万家解纷争促和谐”专项行动和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千余场。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共培养法律明白人6500余人、法治带头人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