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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创新打造“诉前委派调解”模式助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云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谋惠民之策、行便民之举、解民生之忧,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破解基层诉前矛盾纠纷解决难题,更好地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站、室)105家,特邀调解员786人,上半年共受理人民法院委派案件18310件,调解成功9973件,调解标的金额约35.4亿元。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心谋划部署,着力解决突出困难

  针对我省近80%的律师集中在昆明主城区和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执业,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严重不平衡,偏远地区资源匮乏,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的实际情况,省司法厅广泛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呼声期盼和意见建议,通过对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大量实地调研,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积极探索在人民法院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选派符合特邀调解组织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入驻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入驻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作为主体主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引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专家等专业人才聘任为特邀调解员,尤其是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熟悉社情、知晓法律、收费低廉的多重优势,由人民法院委派,采用有偿、成本惠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参与诉前矛盾纠纷调解。通过“调”“诉”无缝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切切实实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惠民的纠纷解决渠道。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试点先行全面铺开

  省司法厅与省高院联合制定下发《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规定诉前委派调解机构及人员设置、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相关职责、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省通报制度,建立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动态评判机制,确保诉前委派调解工作高效推进。在全面总结昆明市五华区、昭通市昭阳区、大理州弥渡县及宾川县以及红河州开远市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1月,诉前委派调解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省司法厅给予每个试点地区10万元资金支持,2021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38万元,按5万元/州(市)、2万元/县(市、区)的标准下发全省,除此之外,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争取到区委政法委专项资金支持90余万元,大理州及红河州司法局为每个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地区提供了与省厅下发资金金额一致的业务经费,保障了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快速启动和有效开展。通过发挥试点地区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将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延伸到基层一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三减三省,快捷高效,切实满足群众矛盾多元化解需求

  在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或派出法庭对当事人申请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在受理前主动引导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将经人民调解无果或者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委派调解的案件,委派给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站),由入驻中心(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整个工作流程细化为引导、委派、组织调解、调解协议审查、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执调对接等十多项程序,对诉前调解成功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委派的人民法院或派出法庭直接进行司法确认,进入执行快速通道,优先执行。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把案件由调解平台推送至立案平台,法院将直接立案。进行诉前委派调解的案件,调解期限为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诉前委派调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但不得超过人民法院应收案件受理费的50%。

  与正常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相比,诉前委派调解时间更短,效率更高,实现了“三减三省”,即减轻法院压力、减轻群众诉累、减少矛盾纠纷,节省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节省解纷费用,避免了当事人来回跑、往返跑,真正做到了程序简单、“最多跑一次”“一站式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高效、多元、便捷的解纷需求。如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挂牌以来,共受理五华区人民法院委派案件361件,成功调解180件,涉案金额1.41亿元,其中,一件标的超过300万的民间借贷纠纷,仅用3天就完成了诉前委派调解及司法确认的全过程。

  四、加强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了解、选择诉前委派调解

  为了方便群众了解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发生纠纷时自觉选择调解途径,省司法厅积极对接新闻媒体,采用直播访谈及广播连线等多种方式,在云南电视台《民生关注》《都市条形码》及云南广播新闻《金色热线》等频道推出诉前委派调解节目,昆明市五华区、昭通市昭阳区、大理州弥渡县和宾川县试点地区及红河州开远市先行先试地区制作诉前委派调解宣传短片,在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大厅滚动播放,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进一步提升了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群众知晓度。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sfxzyw/37171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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