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法院积极响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司法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高度重视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把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作为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司法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12间商铺全部腾退
近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民一庭圆满化解了17件租赁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傅某在武汉某皮革城有自有产权商铺1间,并租赁、借用该皮革城商铺11间,用以经营皮具。因皮革城规划进行业态调整升级,定于2021年4月16日起停止营业,进行闭店改造,并提前通知承租商户腾退。傅某未按期腾退商铺,并于6月1日来汉阳法院起诉,要求皮革城退还物业费、排除妨碍,还主张享有皮革城商铺的优先承租权;当日,该皮革城也来院起诉要求傅某腾退商铺、支付占用费。两批案件共计17件。
因案件涉及皮革城业态调整升级和商户经营发展,且案涉标的额达700余万元,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在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并与分管院长到皮革城现场查看案涉商铺的具体情况。经实地查看,该皮革城大部分商铺均关门停业,仅傅某等少部分商铺仍在营业,且傅某商铺的驻店人员对办案人员的调查工作较为抗拒。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来院调解,经过多次调解、耐心劝说后,双方就商铺租金、损失赔偿等方面达成初步意向。正当矛盾有所缓和之时,该方案却未获皮革城总部认可,傅某情绪激动,与皮革城施工方发生冲突。承办法官经过多轮磋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傅某腾退商铺,皮革城向傅某支付相应款项。
考虑皮革城改造工程迫在眉睫,汉阳法院组织双方对案涉12间商铺开展腾退工作。因腾退商铺数量较多且货物价值千万余元,承办法官认真制定腾退方案,并督促傅某主动履行。7月25日、28日,分管院长两次带队到该皮革城主持腾退工作,将案涉12间商铺全部腾退完毕。8月3日,皮革城向傅某支付完毕全部款项。至此,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均撤回起诉,该批系列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1天内追回欠款
近日,孝感市安陆法院仅用一天成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与被告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乙公司应支付甲公司工程款522610.88元。因乙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甲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到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乙公司银行帐户有余额103900元。考虑到该案属涉企案件,执行法官没有立即对乙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冻、扣等强制手段,而是首先对该执行案件进行初步的经济影响风险评估,及时与乙公司负责人刘某取得联系,告知了目前法院查询的情况及后期将会采取的强制措施。
“感谢法院,真的是实实在在为企业的诚信着想,一旦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势必会影响公司后期的发展。我公司并非有意拖欠甲公司工程款,实在是资金周转困难,再加上起诉,双方的合作都暂停了,所以就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付款。”刘某接到执行法官说道。经过双方几个小时的沟通,刘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按时履行给付义务。7月30日下午3点,该案款全部履行到位。当甲公司得知自己的案件一天内执行完毕,当即表示,作为另一起侵权纠纷执行案件的连带赔偿责任人,会尽快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