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的同志先后5次上门了解情况,这让我深受感动,困扰我多年的问题终于调查清楚了,真的谢谢你们!”日前,含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向实名信访举报人程某当面反馈核查情况,程某在《实名举报案件反馈情况表》上签下“满意”二字,并当场表示不再上访。
这是含山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信访反馈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打造“闭环式”信访反馈流程,将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工作贯穿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现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处置前“听”诉求。初次受理实名检举控告问题线索时,承办部门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告知受理情况、办理流程以及办理期限,掌握举报人的心理状态和主要诉求。在此基础上,对问题线索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从而为问题线索的科学处置打下良好基础。
核查中“畅”沟通。在问题线索的核查过程中,针对以初核方式处置的实名举报问题线索,承办部门进一步加大与举报人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听取意见建议,提高问题线索查办效率,避免举报人因不知情而不断反映同样问题,有效减少了重复访现象的发生。
办结后“巧”答复。问题线索核查结束后,承办室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并针对信访举报人不同情况,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积极争取举报人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实名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于重复访、越级访的信访举报人,坚持做好处置情况“回头看”,由委班子成员带信下访,再次掌握信访举报人的思想动态,进一步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据悉,2020年,含山县纪委监委荣获“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21年1-6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18件(含业务外12件),同比下降29.76%,其中实名信访举报14件,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均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
“信访反馈是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一环,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努力做到既查清问题,又保障信访举报人的权益,把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切实做到群众心坎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马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