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在网上发表的不当言论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虽然一开始很不愿接受违反政治纪律的决定,但是经过谈话后,我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对自己的错误言行十分后悔。”日前,上林县纪委监委处理了一起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违纪人员黄某某在审理谈话过程中表示接受组织的处理结果,不再申诉。
上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做到凡审必谈、应谈尽谈”,坚决克服书面审”弊端。通过审理谈话,听取被审查调查人意见和供述,全面核对事实证据,强化把关案件质量。今年以来,通过审理谈话,该县纪委监委共发现存在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够全面、违纪违法事实部分情节不够准确、证据不够到位等问题的案件5件,案件审理室随即督促审查调查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存在问题进行补充整改。
审查调查阶段的谈话侧重于案件突破,个别被审查调查人思想包袱较重,在审理阶段通过和被审查调查人员面对面谈话,综合运用换位思考、心理引导、讲清政策等方法,让被审查调查人接受组织处理,打消他们的顾虑、紧张及抵触心理,化消极为积极,达到挽救和教育的目的。”上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覃韵霖介绍道。通过审理谈话,感化挽救被审查调查人员,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覃某某曾任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时因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上林县监委在立案调查后移送审理。自被立案调查以后,覃某某心理压力极大,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非常不利于开展审理谈话工作。考虑到覃某某年纪较大,对她进行及时的疏导非常必要。审理部门事先对其思想状态进行深入了解,掌握谈话主动权,并在谈话中坚持心理疏导和感化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终于使被审查调查人放下思想包袱。
被立案以后我很害怕,终日失眠坐立不安,今天来谈话前心理压力达到顶峰,但跟你们谈完话,我终于可以坦然面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不再逃避和恐惧,真心改正错误。”在从谈话室走出来后,覃某某感慨地对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说道。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审理谈话作为对党员干部严管与厚爱的一个重要抓手。截至目前,上林县纪委监委共计受理案件62件,开展审理谈话6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其中给予党纪或政务重处分7人,受处分党员干部全部表示接受处分决定。
‘惩前毖后’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县纪委监委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将重点通过处分决定宣布前谈心谈话、开展回访教育、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等多种方式,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实现标本兼治效果。”上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