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松劲、不松懈、不松手,坚持疫情防控与公共法律服务同行,确保疫情期间高质量法律服务供给不间断,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2021年8月6日,云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全省法律服务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大举措:一是筑牢疫情防控思想防线。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万无一失;深刻认识疫情防控风险的复杂性,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防疫的风险隐患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坚决守住关口,确保绝对安全。二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逐步探索应用推广“零接触”线上法律服务模式,实行预约办理、错峰办理,提供延时服务、加急服务,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少跑一次”等便民措施,有效减少窗口人员聚集,让当事人少跑腿,减少感染几率和风险;严格限制风险地区人员来访;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活动;尽量减少赴外地出差、休假,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积极配合属地人员管控要求,开展健康检测和行动轨迹排查;依法依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坚决防止借涉疫案(事)件发声炒作;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抓实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和人员疫情防控。三是做实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从防疫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任务和需求,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疫情防控提供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思想再夯实,责任再压实,措施再落实,工作再做实。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再优化、措施再细化、工作再实化。强化督导问效,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督导整改,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确保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短板不补齐不放过。强化工作纪律,加强请示报告,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强化统筹联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行业间、机构间、人员间、与其他部门间的联动协同,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