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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法院“以物抵债”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 福建法院网 作者:佚名

  日前,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执行事务中心通过“以物抵债”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百万损失。

  该案是一起标12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经过常规化系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仅余6万多元的银行存款可供执行,虽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公司法人代表,但该法定代表人均不予配合。

  为了进一步摸查财产线索,自贸区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法官随即前往被执行人注册地尤溪县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公司的生产车间、机器设备都是租赁来的,就残留一些原材料无人认领,被执行人公司法人代表也不在场。要是扣留原材料进行拍卖则耗时耗力,而且拍卖所得价款极少,要是扣留转租的租金,每个月几千元对这笔债务的清偿而言也是杯水车薪。

  随后,现场执行法官粘贴封条查封了原材料,并在大门口、办公室、公告栏等显著位置粘贴《预罚款决定书》、《预移送公安立案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罪》,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划拨钱款冲抵罚款,并进一步追究拒不履行的刑事责任。

  在即将离开之际,执行法官再次扫视四周,盼望能发掘其他“蛛丝马迹”。这时,一间办公室里堆放的几盒白酒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拍照取证后,执行法官直接赶往尤溪县法院。经过尤溪法院执行局查询,被执行人在当地亦有涉诉,被执行人同时还经营当地的一家酒厂,发现的白酒正是该厂出产。执行法官马上前往酒厂调查,现场除了几个员工外还有近万瓶成品白酒,这些酒对执行有什么帮助呢?一个新的执行方案浮上了执行法官的心头。

  几天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自贸区执行事务中心,说愿意配合还款,希望法院暂缓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但仍然表示没有资金归还欠款。执行法官提起酒厂里的酒是不折不扣的资产,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争取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完成执行。该执行方式一方面能折抵被执行人的负债,另一方面也能帮助被执行人去库存,增加现金流。双方一拍即合,当天就签字确认以酒抵债的执行笔录,通过核实酒的数量及确认品质,完成实物交接,一场看似无望的执行案件获得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2047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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