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近日,云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紧盯酒店、旅游公司、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聚焦涉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因疫情引发的企业生产经营、合同履行、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重点关注因疫情医治引发的医患纠纷和因疫情防控采取留置、隔离等防疫强制措施引发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确保特殊时期法律服务工作不间断、作用发挥不减弱、群众满意度不降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提出我省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的六项举措:一是迅速开展新一轮涉疫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及时调整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新措施,主动介入、主动化解、源头防范,确保涉疫矛盾纠纷应调尽调。二是转变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式。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通过线上方式寻求法律服务,推广运用“云智调”系统开展在线调解,确保做好工作的同时,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接触。三是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助力防疫作用。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积极推进诉前委派调解,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强防疫期间联防联调联控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矛盾纠纷管控机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与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防联调联控,构建疫情期间“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涉疫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五是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对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疫苗接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带头并动员广大群众接种疫苗,尽快构建免疫屏障,确保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六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做好工作场所的日常通风和消毒工作,严格人员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发现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以最快的速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全面统筹协调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人,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上报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防疫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