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部署以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快速行动,成立全市法院“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4月9日即召开动员部署会,压实责任、以做促改,切实以实际行动反映教育整顿成果成效。
“规定”+“自选”,扎实开展为民服务
结合省、市教育整顿办要求和自身职能,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在6项规定行动基础上,自选增加4项为民服务行动。
6项规定行动:
积极开展“小案”快审攻坚。快审快结一批小额诉讼案件,4月1日至今,长春市两级法院使用简易程序结案369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4.62%。新收小额诉讼案件345件,结案72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7.25天。推进法院便捷立案。召开解决“立案难”新闻发布会,公布《长春市两级法院六条立案规范》,严格规范立案行为。设立特殊群体立案窗口,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供给746件次。推行网上立案常态化,4月1日至今,网上立案7833次,自助立案379件次,跨域立案89件次,运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单办理诉讼服务112次。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满足多元司法需求,优化“诉讼服务+多元纠纷解决”模式,走访案件511件次,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专项治理失信被执行人。4月1日至今,纳入失信人数219人,限制高消费1296人次,拘留7人,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力震慑。开展涉企执行专项治理行动。采取两级联动、自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纠整治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问题。3月30日以来,妥善审理涉企执行案件248件,执行金额1.16亿元。开展作风问题大整治。全市两级法院共排查梳理各类问题589件,核查转办101件,整改问题468件。加强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拓展群众监督范围,倒逼法官干警提升服务质量。
自选增加4项行动: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行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定31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组织28个助企工作组、111名干警集中走访94家企业,为维护市场健康有序提供坚实的支持和保障。开展清理旧存积案专项行动。定期调度旧存未结案件情况,逐案梳理,逐案销号,确保旧存积案应结尽结,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清理旧存案件1602件,占全部旧存未结案件的42.6%。推进“阳光司法”专项行动。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对庭审直播、笔录公开、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工作进行周通报,一季度全市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29168件,裁判文书上网8513件,庭审直播6192件。开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行动。建立信访案件台账,对清查的信访案件全部评查,走访涉诉信访人,细致做好释法明理、说服教育等工作,引导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化解信访人心结。
开展爱民模范选树及文明窗口创建
开展“最佳办案能手”“最美法官干警”推选工作,选定4个集体和8名个人作为爱民模范。按照“四好”标准,强化诉讼引导咨询、“一站式”人性化服务举措,切实强化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窗口建设。
开展走访回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千人大走访、万人大问卷”活动,广泛征求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社区群众等群体对法院的意见建议。走访驻区企业,帮助对接企业解决涉法问题。利用15天的时间落实走访回访任务,切实做到“五必访”“四必清”。
创新开展“社区微法庭 纠纷百步停”活动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社区微法庭 纠纷百步停”活动,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物业纠纷、农村土地经营纠纷等案件化解在社区和田间地头,让百姓不出百步即可解决纠纷。
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营造浓厚宣传工作氛围,提高为民实践新闻宣传影响力。截止目前,长春市两级法院在法治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发表为民实践活动稿件385篇。
长春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以人民群众诉求为导向,持续提高服务水平,用实际工作成果提升群众满意度,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