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
政策解读稿
电子印章作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重要支撑和电子文件具备法律效力的关键凭证,在互联网政务、互联网商务、无纸化办公等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应用逐步增多。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2019年4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提出“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
为了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本市“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规范和加强本市电子印章的管理,确保电子印章制作和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此《管理办法》?
用电子印章签署电子文件,具有流转快、授权快、盖章快、归档快、易管理、安全可靠的特点,随着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我市“政务一网通”建设的推进,电子印章在电子政务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程电子化办事、加强便民服务水平提供重要支撑。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应用电子印章,并希望政府部门对电子印章进行规范化、合法化管理,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规范,为电子印章推广应用提供法制支撑。
2、什么是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电子印章是实物印章的电子化表现形式,专门用于签署电子文件,具有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3、电子印章与传统印章相比有哪些优势?
与传统印章相比,电子印章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具体表现为:
一是提升工作效率。电子印章通过网络就可完成用章申请、授权、加盖,无需快递和人工跑腿,即用即审即签,即使出差在外,也可随时签章,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是节约工作成本。通过电子印章,可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既减少了打印、复印等环节,也很大程度上节省了人工、文件传递时间等隐性成本。
三是方便管理。加盖电子印章以后的电子文件,更易归档管理,不仅能够长期保存,而且查询便捷,通过输入关键词搜索,即使在大量文件中也能轻松查找所需文件。
四是安全可信。通过加密技术、数字证书技术等等,签署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件能够校验文件的完整性和签章的有效性,防范文件被篡改、杜绝假公章,签章轨迹追踪可查。
4、《管理办法》的特点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子印章的分类、申请、制作、使用、管理、安全标准等做了全面的规范。既与上位法相衔接,也与《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天津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管理规定相衔接,充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是对相关管理规定的补充、完善和细化、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