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辽宁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学习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安排基层基础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等重点工作。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到会讲话,全国人大代表米忠义、省人大代表胡静琴、省政协委员王彦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成绩。今年以来,全省法院锚定“上台阶、创一流”目标定位,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在政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司法为民、队伍教育整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8月15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6458件,同比上升21.56%,审结605706件,同比上升19.49%;一审服判息诉率83.23%,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5.46天。
郑青指出,全省法院要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找准主攻方向,着力构建司法责任体系。要强化政治责任、办案责任、监管责任和指导责任,积极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明晰的司法责任链;强化科学考责,积极构建司法责任考评体系,逐步建立起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加大人民群众综合评价比重的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追责问责,积极构建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体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要把准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积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完善案件管辖权转移和提级审理机制、改革民事行政再审申请程序和标准等4项重要任务。要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健全完善简案识别机制,优化速裁团队建设。要遵循司法规律,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强化理论支撑,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郑青强调,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长谋划、短安排,推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法院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下功夫;突出抓好主责主业,注重一审案件的初始质量,把审判数据分析研判和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延伸到中级、基层法院,加强审判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突出完善蹲点调研、清单管理、对口帮扶和合力推进等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会议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全省人民法庭建设的总体思路:要坚持“三个面向”“三便原则”,以明晰功能定位、优化法庭布局、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重点,以开展人民法庭“三年达标”活动、评选“示范庭”活动为抓手,坚持长期抓、抓长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思路举措,推动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郑青强调,要优化布局、强化职能,全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
各地法院要综合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现实需要,区分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实现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网络化、全覆盖。要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一体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因地制宜在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健全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网格,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前沿优势作用。要推动全省人民法庭三年内分三批全部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五化”标准。在实现“五化”达标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7个方面工作,评选出有突出成效的人民法庭作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推进全省人民法庭实现支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三个服务”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不断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郑青要求,全省法院要统筹抓好年度重点工作,要以决战冲刺的精神状态,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要抓好审判质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会议就《全省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五化”达标活动的实施办法》《辽宁省高级人法院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评选活动实施办法》等3份文件讨论稿进行解读。沈阳中院、大连中院、锦州中院等3家中院作经验介绍。
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全体人员在省法院主会场参会。各中级、基层法院和大连海事法院设视频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