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收到来自案件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上面写着“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红彤彤的锦旗代表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民事庭干警的感谢,更代表着当事人对法院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所做工作的肯定。
临江某公司与长春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签订工程总造价为268.48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双方以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反诉。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因为钢材构件迟迟不到位,导致厂房国债项目无法建成,对企业的发展壮大造成影响,急需完成厂房建造。被告因制作钢构件投入大量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导致企业资金链阻断,已完成的钢材构件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进行看管,急需将已经做好的钢构件售出回笼资金。
考虑到双方企业各自的发展需求,承办法官联系实际、着眼长远,以实现双方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多次组织调解,但对付款时间及交付方式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一方当事人位于长春,无法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便组织到长春进行现场调解。在现场调解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不依约履行合同对企业容易产生的消极影响,达成和解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损失、减轻企业发展压力、维护企业信誉。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继续保持合作关系,既解决了双方企业的燃眉之急,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也让企业感受到了法院的司法温度,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司法实践中,临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不仅致力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同时还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为当地经济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