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舒兰法院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从三个方面入手,为促进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前端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减少矛盾争议。积极发挥机制建设作用。深入推进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庭审听证旁听评议、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七项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减少行政非诉案件增量。截止目前,舒兰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案件90余件,成功化解60余件。
▍有效夯实非诉案件审理基础
立足行政审判职能,指导行政机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好行政审判调研工作。坚持开放、动态、透明、便民工作思路,针对环保整治、社会治理、征收拆迁、社会保障等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开展调研20余次,进一步助力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抓好行政执法评估工作。深度发掘各类行政案件中反映的行政机关胜诉与败诉原因,向政府报送行政司法建议90余份,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0余份,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和有效收集证据,积极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意见建议。持续抓好行政普法宣传工作。
▍有效凝聚诉源治理联动合力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加强前端源头预防,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明显。2020年,舒兰市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较2018年减少67.79%,较2019年减少了81.23%,创新建立参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机制。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列席辖区政府常务会6次,参与涉及市政建设项目及民生重大事项等10余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创新建立行政行为实施咨询指导机制。建立横向覆盖全行政执法领域、纵向覆盖行政行为实施全过程的咨询指导机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随时向法院咨询,累计回复指导意见150余次。创新建立协助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行政争议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法院协助进行调解工作,法院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
舒兰法院注重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非诉案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为平安吉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