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土地革命斗争,建立红色革命政权的同时,闽西苏区进行了红色审判的伟大尝试,实现了由军政机关审理案件过渡到由裁判肃反委员会、裁判部审理案件的转变。针对敌我矛盾,司法公开制度的探索都可以在闽西苏区早期的司法实践中找到端倪。 公开审判大恶霸 “下丰团总张遁民,豪绅之中顶著名;总计杀人数十命,百座楼房被毁焚……”这份名为《请看张贼遁民的罪状》的七言体布告,1929年5月曾贴满了永定湖雷的大街小巷,现在保存于古田会议纪念馆。它深刻揭露了长期盘踞在湖雷的民团团总张遁民窜扰附近乡村、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罪行。 《请看张贼遁民的罪状》文告 1929年5月19号,红四军第二次入闽。25号,由永定湖雷出发,攻克永定县城。在永定南门坝,毛泽东主持召开了万人祝捷大会,朱德在会上宣传了中国共产党的十大政纲,发布了这份揭露张遁民恶行的长达72行的七言体布告,公开审判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极大地震慑了反动势力,开创了人民司法公开审判制度的先河。 此后,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空前高涨,在时任永定县革命委员会主席张鼎丞的带领下,永定人民发动了数十个乡大规模的农民武装暴动,有力地配合红四军基本扫清了各地军阀残余势力和民团势力,全面打开了永定的局面。 永定区湖坑镇奥杳村红军标语漫画: 打倒军阀国民党统治 依法审判守正义闽西苏区是我党早期探索法治道路的试验田,共产党领导建立的苏维埃政府,开展着人民司法理念的初步实践。1932年8月27号,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在《关于处理犯人的问题》中明确指出,“因为苏维埃的法庭不比国民党军阀的法庭,可以用种种刑来审问犯人,苦打成供,我们是苏维埃的法庭,是要废除一切肉刑,用口才上的技术功夫来审问犯人,并且要到各方面去搜查材料,证实犯人的犯罪行为,使犯人无法抵赖。然后按罪轻重,依法裁判,绝对不允许行使肉刑。” 短短几句,蕴含了闽西苏区裁判部门注重调查、注重证据、禁止刑讯逼供、依法办案等诸多重要司法理念,为新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 福建新闻广播 联合推出百集历史印象志 《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 追寻上世纪二三十年代 闽西苏区如何孕育了红色法治 创造了我党法治建设史上的诸多第一 成为共和国的“法治摇篮” 听一声霹雳破混沌 看血染红旗铸法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