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
邓苏勇,2006年考入隆回县人民法院,现任隆回法院金石桥法庭庭长。他十五年如一日工作在乡镇基层第一线,耐得住寂寞、吃得起清苦、守得住良知,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隆回县“十佳政法干警”。
以庭为家,勤奋耕耘的“孺子牛”
“真没想到法庭晚上还可以照常办案。”邵阳县黄塘乡蛇湾村村民邓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条这样的信息,获得不少村民点赞!
2018年12月6日,邓某从广东赶回与隆回县小沙江镇龙坪村阳某去隆回县政务中心办理离婚。因为种种原因,政务中心负责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告知双方得去法院起诉。当时已经是下班时间,邓某只好随阳某返回小沙江去看孩子,途中经过金石桥法庭,便来法庭办公室试试,看看是否有人值班,没想到,竟然找到了在办公室加班的邓苏勇。
邓苏勇对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告诉双方系同居关系纠纷,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双方就子女抚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处理。当晚,经邓苏勇耐心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小孩抚养协议。
邓苏勇查看案件资料
农村出生的邓苏勇,对群众诉讼难问题深有体会。金石桥法庭管辖隆回县北面8个乡镇203个建制村,辖区面积922.29平方公里,人口近30万。考虑到大多数案件当事人居住在离法庭较远的偏僻山村,往返非常不方便。于是他决定把家安置在法庭,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设为法庭公示的办公电话,24小时开机,方便群众诉讼。
啃“骨头案”,勇于创新的“拓荒牛”
基层法庭受理的大多是乡亲近邻之间的民事纠纷,邓苏勇深知百姓们的脾性,将调解作为处理纠纷的首选,用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2017年7月,五罗村的陈某某因工伤死亡,共获赔偿款92.8万余元。所有赔偿款打入了其哥哥的账户里,其妻陈某妆拿到了15万元的怃恤金。后陈某妆提出将剩余赔偿款交给自己,代替俩小孩管理,但公公婆婆称办理丧葬后,用剩余的钱为小孩修建了房屋,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执。受理该案件后,邓苏勇秉承“以和为贵”的观念,先后4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村委会进行调解,规劝婆媳之间换位思考、互让互谅,彼此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最终双方化开心结,各退一步,达成一致,一场家庭纠纷妥善化解。
2020年,邓苏勇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伍某提供了某单位的事故证明书,但只是认定肇事车辆在3辆小型普通客车之中,不能确定具体是哪一辆。
难道受了伤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吗?伍某一开始将其中一辆保险杠处油漆破损的小车车主和承保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但因证据不足无奈撤诉。后伍某另案起诉,请求3辆小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
邓苏勇运用类案检索方法,广泛收集相关案例,做足法理研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3辆小车的赔偿义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各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数额共计82137元,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其中一家保险公司不服,向邵阳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同样的事实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调解案件用心用情,司法审判公正严明,邓苏勇以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准绳,敢啃“硬骨头”,坚持难案精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诉源治理,艰苦奋斗的“老黄牛”
金石桥法庭位于邵阳市、娄底市、怀化市相邻之处,矛盾纠纷多,社情十分复杂,光靠法官坐堂办案无法达到案结事了。邓苏勇始终践行“枫桥经验”,带领金石桥法庭以诉源治理工作站为平台,创建三级调解工作室,组织志愿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维护乡村振兴稳定。
据统计,2020年4月—12月,金石桥法庭诉前调解结案共计148件,该法庭建立的农村诉源治理新模式,被湖南高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专报作为经验推广,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1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30余次宣传报道。金石桥人民法庭也在2018年、2019年连续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
邓苏勇在田间地头走访
从进入法庭工作,邓苏勇十余年如一日走乡串寨、进村入户,了解案情民意,进行判后跟踪回访,为了办案常常翻山越岭,走泥泞山路,一身雨水、一身泥。每化解一次矛盾纠纷,每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讲一次指导课,他都能从满意的笑容中获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