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落实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天峻县人民法院法官“以徽为盾,以法为剑,公平正义”深入乡镇牧区,在草原上扎帐篷,悬挂国徽,摆放桌椅及法庭标识、宣传材料,建起一个简易的“草原法庭”,案件当事人及附近的牧民相互告知,主动来到草原法庭参加诉讼。
近日,天峻县法院法官多杰在审理扎某诉青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时,通过阅卷和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青某家住牧区,常年在牧区放牧,不便到法庭出庭应诉,随即决定和书记员带着国徽、法庭标识前往牧区审理此案。干警们来到草原布置好“草原法庭”,当事人及牧民群众席地而坐,承办法官从法理和人情等方面做了细致、耐心地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大家在蓝天白云下席地而坐,既不伤和气,又解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干警们奔赴现场工作的精神称赞不已。
期间法官对牧民群众身边发生的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及解答,成功调解2起(借款纠纷、离婚纠纷)纠纷,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现场牧民群众宣讲了日常生活中涉及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向牧民群众重点宣讲了《民法典》及最新颁布的《土地法》等与牧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民法典宣传册》《汉藏对照诉讼指南》等法律宣传册及纸杯、湿纸巾50余份,现场接待法律咨询16余人次。为方便服务牧民群众,法官还向牧民群众发放了45份“便民联系卡”,作出始终兑现24小时不关机的承诺,牧民群众称之为“一叫通”。此次巡回活动受到了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并希望人民法院多举办送法下乡的活动。
高原牧区地广人稀,牧民群众要到县城打官司就要走几十公里路,为更好地方便牧民诉讼,天峻县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草原上,将诉讼服务送到牧民家门口,使广大的牧民群众不出家门就能解决诉讼难题。
巡回法庭深入牧区草原,既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又是现场普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天峻县法院将持续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加强司法延伸服务,将巡回审判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便民举措,为增强牧民群众法治观念,保障天峻县民生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