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分配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的20万元和拟分配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的5万元,使用意向是什么?为什么会对这两个单位进行资金倾斜?”8月12日上午,在省民宗委党组扩大会上,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针对“国家民宗委救灾专项资金分配”事项,现场提出了询问。
经了解,国家民宗委于8月4日向河南省民宗委拨付50万元救灾资金,用于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等支出。由于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和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两所学校损坏严重,故拟向两单位拨付救灾资金。其余资金将拨付给本次受灾较为严重的郑州市、新乡市和鹤壁市。
8月18日,该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对两所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查看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被损坏的电脑主机、办公桌椅、电子钢琴等教学设备和郑州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图书馆近十万元被水浸泡的图书。督导学校严格按照分配资金用途和上报项目进行使用,绝不允许出现救灾资金用于发放补贴、基本建设等情况。
郑州“7.20”特大暴雨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立足统战系统和省侨联工作职能,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先后深入省工商联、省侨联等单位,对民营企业、侨界人士捐款捐物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经了解,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省工商联、省侨联等单位,均能按照上级要求规范物资使用管理,通过开通公益筹款平台、对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渠道,确保爱心捐赠精准对接、高效落实。(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