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目标,奏响“交响乐”。出台《关于加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统筹谋划、指导考核、保障推进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夯实基础,奏响“主题曲”。推动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村一法律顾问平台融合,推进法治广场、长廊、庭院建设,建成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墙)等文化阵地96个,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11个,市级38个。
厚植思想,奏响“协奏曲”。线下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江淮普法行”“送法下乡”等系列宣传活动30余场,线上通过“东至司法”公众号、普法微博推送信息1000余条。
惠民利民,奏响“便民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便民利民10条举措,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常态化。开辟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免审。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提供快速办、上门办、预约办等。畅通远程探视会见渠道,开展远程探视会见240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利用百姓说事点拉家常、评理、说事、调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