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求,聚焦依法保护、依法治理,结合工作职能,以“四化”为抓手,助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地方立法,打造现代环境治理制度体系。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等2个项目纳入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气候灾害防御等8个项目纳入未来5年市政府规章项目库。推进古建筑保护和管理等2个项目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类立法计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3个项目纳入调研论证类立法计划;古文化遗址保护等15个项目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十四五”立法计划。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营造现代环境治理法治氛围。推动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纳入池州市2021年度重点普法目录。结合“世界环境日”“江淮普法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长江保护法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新目标的学习宣传。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提供现代环境治理法治保障。加大环境保护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强涉生态环保领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督促法律顾问律师参与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提供咨询服务。
四是细化监督指导,规范现代环境治理执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职权依据、执法行为等数据采集,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培训,采取网上云培训、专家面授等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生态环境执法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给予专业指导、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