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增强主动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意识,8月17日,该院执行局就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强制执行首次邀请大通县检察院检察官进行现场监督。
据介绍,该案的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因遗留下来的土地以及院墙权属等问题,纠纷不断,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大通县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执行前,将案件详细情况向上级法院及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工作方案及安保方案,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现场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大通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执行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次邀请检察官全程参与执行、监督执行、见证执行、支持执行,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执法办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提升了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后将继续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导向,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强化执行举措,规范执行行为,切实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有力推进执行工作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