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蓟州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特别是以区司法裁判联动执行中心成立为契机,汇聚多方合力、加大执行力度,成功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天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了房某(化名)的1900平方米房屋当做售楼处,然而在房屋租赁到期后,该房地产公司拒不腾迁,无奈之下,房某将其诉至蓟州法院,要求其腾清房屋。
案件依法判决后转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多次传唤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到法院调解均被拒绝。在法官数次释法明理下,该公司负责人委托其代理律师负责有关事务。
同时,承办法官也陆续收到该房地产公司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申请执行书。经现场勘察了解,该租赁房屋内办公用品、家具、电器一应俱全。见此,承办法官心里有了底。经商讨,蓟州法院决定对房屋内物品进行评估拍卖,这样不仅能够腾清房屋,还能偿还部分员工工资。
随后,在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的协调下,蓟州区司法局公证处在执行当天对腾迁物品进行了现场公证,第三方评估公司也及时对物品进行了评估,在团队协作下,该房屋紧用三天时间便全部腾清,现物品已经进入评估拍卖程序,拍卖后的钱款也会及时汇入员工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