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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法官来到某相邻权纠纷案现场,通过实地勘查丈量、现场追本溯源,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使用引起的人身伤害纠纷案。
陈某花与陈某东系同村村民,因地邻关系产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陈某东致陈某花轻伤。大田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后经鉴定,陈某花伤残等级十级,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陈某花诉至法院,请求陈某东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费用15.98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两次去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了解相关情况,并组织司法所、村委等部门对引起纠纷的争议土地问题进行实地调解。最终,双方就相邻土地界线问题达成协议,并就人身伤害纠纷互谅互让,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各项费用共4.5万元。
图①:法官现场勘查丈量争议土地。
图②:法官邀请司法所、村委等人员以及邻里街坊一起见证勘查过程。
图③: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