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2021年8月26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干警前往郭勒木德镇进行法治宣传,偶然得知新乐村村民周某某遇到了困难,干警们与周某某来到他的枸杞地里,红红的枸杞挂满枝头,长势喜人,一片丰收景象。可面对成熟的枸杞,周某某的脸上看不到一丝丰收的喜悦。原来因气温骤降、劳动力紧缺,导致挂满枝头的枸杞来不及采收,有全部烂在地里的风险。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了解到这一情况,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全庭干警深入枸杞地抢摘枸杞,虽然烈日当头,但干警们分组协作、干劲十足,采摘、搬运,每个环节配合默契、有条不紊,田间地头留下了他们忙碌的身影。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农忙时节,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帮助群众解决采摘枸杞难题,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不仅给农民带来了安慰,也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田。
枸杞采摘是个技术活,稍不注意就会被枸杞树上的硬刺扎到,即便如此民事审判庭的干警们还是坚持帮忙采摘。干警表示“跟同事们一起参加采摘枸杞的劳动,体验到了收获的喜悦,同时也坚定了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吃苦耐劳、为群众做好服务的信心和决心”。看着一桶桶精心采摘的枸杞,周某某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庭组织全庭干警采摘枸杞,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干警“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面对群众的困难,大家想在前面,帮在难处,干在实处,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实现了服务“零距离”,切实做到了为群众办“实在事”、解“心中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