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这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后,我国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的立法。消息发布后,在阜阳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即将施行的监察官法,既是一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律,集中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一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的法律,创造性回答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的‘谁来监督纪委监委’之问;既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达摩剑’,也是以最严的约束和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的‘紧箍咒’。”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张永涛表示,将以学习宣传贯彻监察官法为契机,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自觉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监察官法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监督。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说:“‘监督’一词在该法中多次出现,这既有对监察对象的监督,但更多的还是要求监察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而且第七章‘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占到很大篇幅,充分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严格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底线。”
临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魏雷在学习监察官法后说到:“监察官法明确,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监察官的首要义务是‘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可见,坚持党的领导是监察官的首要标准和基本要求,‘对党忠诚’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们要以更高标准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牢固掌握所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工作程序上严之又严,在措施使用上慎之又慎,在纪律作风上实之又实。”
“制定监察官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琦表示,将坚持以学为先,学懂弄通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考核和奖惩,监督和惩戒等内容,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扬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以贯之纵深推进纪法教育常态化、案件管理规范化、查办案件专业化、协同作战一体化、监督检查多样化,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敢于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当前正处于巩固脱贫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监察官法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工作中必须提升本领、担当负责,特别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颍上县红星镇纪委书记李宁说道。(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