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合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法治实践融入乡村振兴,为法治乡村建设添砖加瓦、聚势赋能。
一是突出“法”元素,扮靓特色阵地。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入,各基层乡镇司法所借助公园人文景观优势,秉承“寓学法于休闲中”的理念,因地制宜、合理融入法治元素。各普法责任制单位围绕各自宣传重点,打造税收普法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禁毒宣传教育等各具特色的法治阵地。完善升级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功能,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普及农村法治书屋,严格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普法“巡回讲坛”阵地功能,开展法治讲座,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
二是整合“法”队伍,做好贴身服务。在各乡镇大力挖掘培养“法律明白人”,确保人员选得准、村民用得上、有事找得到。由各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带队率领12348法律服务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重点联系经济薄弱村,第一时间对接群众法律需求。整合法官、社区民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村干部、网格员等力量下沉一线,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基工程。律师在各乡镇、村(社居)作防范风险助力乡村振兴专题讲座,公证处上门为老人办理公证事项、法援下村居等做法获百姓点赞。
三是强化“法”运用,织密解纷网格。将法治元素全面融入网格治理,法律服务微信群24小时在线服务,做到法治宣传及时有效、疑难问题集中会诊、意见建议实时传递,有力推进“无讼村居”建设。各乡镇司法所接受热线咨询、开展法律援助,提高服务保障力。坚持每月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日常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努力做好“访调对接”,认真抓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