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在黄山景区做了这种不文明行为,给黄山景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像我这样,影响黄山的文化,破坏美好的景色。以后,一定会好好地反省自己,下次再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实在非常抱歉。”9月1日下午5:50,游客周某某在黄山风景区玉屏景区好汉坡顶崖壁处真诚地道歉,并仔细擦洗崖壁上的文字。
9月1日上午9:30左右,黄山风景区玉屏楼派出所接景区玉屏片综治组队员报告:在好汉坡顶的崖壁上发现人为刻画文字,损坏景区名胜古迹。
接警后,玉屏楼派出所立即派警处置,经大量工作,民警与游客周某某取得了联系,了解到其和朋友在黄山游玩时,用石头在好汉坡顶崖壁上刻画名字以示纪念。民警告知周某某,在黄山风景区崖壁上乱刻乱画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周某某当即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要求到玉屏楼派出所接受案件调查,并于1日下午从杭州赶赴玉屏楼派出所接受治安处罚。
鉴于周某某认错态度良好,刻画文字经过擦洗,崖壁可以恢复原貌,违法情节轻微,玉屏楼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二百元罚款。周某某当场认罚,并主动将崖壁上刻画的文字擦洗去除,积极消除违法后果。
从发现人为刻画文字到找到违法行为人,再到妥当处理,黄山风景区仅用了8个多小时就处理好了这起游客“故意损坏名胜古迹”案件,体现了景区保护风景名胜的坚定决心和高效的执法效率。
由于周某某下午从杭州赶赴玉屏接受治安处罚,还要连夜下山返回杭州,时间较为紧张。景区民警积极协调票房、索道、客运等相关部门为其提供便利,人性化执法,保障游客安全、顺利返程。离开黄山风景区时,游客周某某表示非常感激。
在此,黄山风景区呼吁广大游客文明出游,从自身做起,做旅途中“最美的风景”,让“景美人更美”的文明新风遍拂愉快旅途。(王磊、孙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