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各位执行法官了,没想到欠了那么久的工资还能要回来,真是太意外了。”正在领单上签字的农民工褚某激动地说。
8月31日上午,宝坻法院执行局集中向申请人褚某等36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共计200余万元。这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从执行案件立案到发放钱款只用了半个月时间。
据了解,褚某等36人是天津宝坻某建筑公司在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某项目工程的建筑工人,因该公司在建设完工后未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褚某等人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追索劳动报酬。宝坻法院依法调解并出具调解书,但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工资,褚某等人遂于8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杨继伟立即对该建筑公司的财产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却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该公司仅在本市法院系统就有尚未执行到位案件20余件,且多数案件执行标的巨大,执行难度大。面对这一现实,执行法官不放弃任何财产线索,经过多方联系调查,最终在某银行查询到该公司设有托管账户,随后依法对该账户进行扣划,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宝坻法院执行局在处理涉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的案件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原则,坚决高效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