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6月28日,黔江法院立案庭前往城西街道大庄社区为132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集中发放了29.7万元的土地流转金。
龚某等132户农户与重庆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有土地租赁合同,因重庆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土地流转金,龚某等132户农户数次追讨无果后,于今年6月初诉至黔江区人民法院。
黔江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一百多户农户的切身权益,于是迅速开启“快立快调”的“绿色通道”,并将案件通过委派调解程序委派至黔江区城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通过“法院+调委会”联合调解模式,集中快速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重庆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农户土地流转金,法院详细的了解了影响企业发展的症结所在,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企业经营难题,好让企业能够继续持续发展,农户的资金也能够得到保障,在法院的努力之下,公司承诺将于6月底筹集资金汇入法院账户。
在该公司将资金汇入法院账户之后,黔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殷贤宏和立案庭庭长王敏带队前往城西街道大庄社区,开展了款项集中发放活动。活动现场,立案庭干警逐一核对当事人信息,与领款当事人共同确认具体发放金额,并指导领款当事人在收款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本次共向132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款项29万余元,农户们送来锦旗对黔江法院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维护群众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