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宣城中院出台《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司法政策四个方面列出18项举措,着力为高质量推进合作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增强与合作区建设相适应司法理念。全市法院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新审判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公正高效司法,依法维护合作区建设有序推进。找准法院工作与合作区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司法服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合作区建设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着力完善合作区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由市中院牵头,广德、郎溪法院参与的服务保障合作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组织机构保障。推动完善“一地六县”相关法院司法协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常态化交流等机制,优化区域协同联动。着力强化人才保障,加强专业审判,打造适应合作区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提升司法履职能力。
三是着力营造合作区建设法治化发展环境。依法行使刑事审判职能,重点打击合作区刑事犯罪,维护合作区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依法行使民商事审判职能,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切实维护企业家各项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审理涉行政审批模式转变、市场监管执法等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对企业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及数据的司法保护力度;总结提升破产重整案件审理的“宣城经验”,运用法治手段盘活发展容量;加大执行案件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力度,确保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筑牢绿色生态本底。
四是着力落实合作区建设各项便利利民举措。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推进合作区调解制度创新,不断优化司法服务。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合作区内法院之间关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定期交流机制,总结审判规律,统一裁判标准,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审判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提供及时、全面、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