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铜陵市郊区法院快速执结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工作,被执行人主动将全部赔偿款27821元交到申请人手中,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案件执行完毕。
2020年6月22日,王某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到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大门口时,由于该基地大门口堆放了黄土和淤泥打滑导致王某摔倒,造成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断端移位的事故。王某治疗结束后,多次找该公司商谈赔偿事宜,但都未能谈妥。2021年1月4日王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起诉到郊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27821元,该公司一直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但对王某之前在该公司为赔偿事宜大吵大闹的行为颇为不满。见此情形,执行法官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双方思想工作,王某为之前的不当维权行为向该公司表示了歉意,该公司也向王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案结事了,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