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律援助逐渐被人们知晓,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彰显了社会公平,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使越来越多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下称《法律援助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营造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醴陵市司法局多形式、多角度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
宣传进律所
8月31日上午,醴陵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律师学习了《法律援助法》,对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重点学习。通过研讨学习、讨论解读的方式,法律援助律师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和熟悉法律援助的新制度、新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开展了针对性的讨论交流,对《法律援助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致认为这部法律适应新时代要求,符合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盼,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宣传进乡村
为让《法律援助法》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9月8日,醴陵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嘉树镇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法律援助法》,向群众面对面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切实让法律援助走入寻常百姓家。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咨询50余人次,宣传效果显著,使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更加深入人心,在场老百姓纷纷表示“学法好,以后再也不怕被‘坑’了。”
宣传进校园
在援助工作中,未成年人一直是受重视的重要群体,结合工作实际,醴陵市司法局于9月8日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和工作人员前往嘉树中学开展《法律援助法》进校园宣传活动。活动中,援助律师结合《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给同学们上了生动的法律知识课,并着重讲解了充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司法温度的《法律援助法》。在与同学们互动的过程中,特别告诫大家要加强法治意识,远离“网络陷阱”,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远离校园欺凌,并提出希望同学们珍惜学习机会,摒弃利益的诱惑和侥幸心理,提高当前网络犯罪的鉴别能力,增强自救本领和防范意识。通过法治宣讲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宣传进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9月7日,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嘉树镇益嘉瓷业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宣传活动。法援律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咨询解答、合同体检等多种形式,围绕企业员工应该如何讨薪,员工工资支付的保障途径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宣传,并向员工讲解工资被拖欠协商不成时,在维护权益过程中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同时,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理念,用人单位应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此次活动增强了企业及员工对法律援助范围的了解,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合同体检100余份,受到企业领导和员工的一致好评。
(醴陵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