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我院公开选调干部工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增设法官助理职位三(民事、行政审判方向)5名。面向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编人员。要求现任法官助理,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级,具有2年以上相关审判辅助工作经历。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调研文字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强。
二、公开选调报名时间顺延至10月8日17:00。
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干部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本补充公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