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副庭长何抒、综合办主任危浪平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截至今年8月,全国实际运行的人民法庭10145个,其中乡村法庭6201个、城区法庭1234个、城乡结合法庭2710个,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实现全覆盖。2016年至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收案2040.8万件,审结2027.5万件,收结案约占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25%,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贺小荣表示,人民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超过60%的人民法庭参与“一站式”建设,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判辐射力显著增强,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人民法庭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涌现出刘春荣、周淑琴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意见》共35条,主要包括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深化人员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保障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组织领导等七大方面内容。
《意见》要求人民法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始终坚持“三个便于”,即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主动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三个服务”,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综合考虑城乡差异,始终坚持“三个优化”,即优化法庭布局、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专业化建设。
“人民法庭的优势在基层,生命力也在基层,必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始终遵循人民法庭发展规律。”贺小荣说。
《意见》对“三农”、粮食安全战略、种业安全、“三权分置”等问题作出具体回应。要求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从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等六方面作出规范,提出了一系列为民解忧的创新举措。
《意见》提出,要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制约监督,提高审判效率,建立与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治理职责相适应的法庭考评体系,重点考核“化解矛盾”的质量与效果。要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汇报协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研,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分批次选编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作为推进全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抓手。”郑学林表示,本次发布的《案例选编(一)》以有效贯彻实施《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主题,围绕法庭布局、专业化建设、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组织领导等内容,选编了16个案例。
记者发现,各个案例举措都是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并产生实际成效、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成熟经验做法。体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和治理效能,值得各级人民法院参考借鉴。
本期案例中,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责和路径,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郑学林说:“我们将进一步总结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民法庭建设经验,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刘 婧)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