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法院双河镇法庭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职能,到当事人家中组织开庭,获得群众一致认可。
去年6月,宋某驾驶无号牌手扶拖拉机在双河镇街里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经有关部门认定,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付某无责任。因付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但宋某未赔偿付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将宋某告上法院,请求支付车辆损失10600元。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宋某取得联系,“法官我不是不想还钱,我是实在没有钱可还……”原来宋某无儿无女,日常生活全靠自己的弟弟接济,没有收入来源。宋某家距离法院较远,如果坐车的话需要2个多小时才能到。
法官考虑到宋某的实际交通条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到他家去开庭。一大清早,“电脑、庭审材料、桌牌……”法官盘点好了所需物品,踏上了前往宋某家的路。走到乡间小路,行车一路颠簸,考虑到错车不便等情况,她们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宋某家中。
没有足够大的桌子,只能把院子里的废弃铁桶也拿来当桌面。庭审开始了,法官按照法定程序逐步推进,时不时还听见院子里大公鸡“喔喔喔……”的打鸣声“交相呼应”。虽然法官也试图组织调解,但宋某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后案件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宋某激动地说道:“法官太感谢你了,这么为我着想亲自跑这一趟,太谢谢咱们法院了……。”
近年来,永吉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出发点,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