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提升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质效以及破产管理人业务水平,助力营造“亭满意”营商法治环境,9月11日,滁州中院法官协会与滁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破产案件审判暨管理人业务培训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陆晓燕受邀前来授课,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传水在会上致辞,全市各基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相关负责人以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需要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随着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和管理人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希望破产法官和破产管理人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成为应对破产案件方面的专家带头人,携手推动滁州市破产审判事业良性发展。
培训会上,陆晓燕以《破产履责风险与应对》为主题,结合现有的法律与司法解释以及当前破产案件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各司其职”、司法功能以及管理功能三个方面解读了深入解读了破产案件的相关程序、流程及模式,并现场解答参会人员疑问。陆晓燕庭长授课思路清晰,讲解透彻,观点鲜明,学员们反响热烈,为全市法院做好新形势下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实操性强,通过对破产程序的深入学习,有助于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今后高效开展破产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