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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现对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的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共计1590辆依法进行公告。请车辆当事人、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持有关凭证或手续,自公告发布三个月内,到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武清区徐官屯街武宁路北侧)进行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单位将依法对车辆予以处理。车辆具体信息附后。
联系电话:022-29342024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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