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地处焦作市中心城区,自古以来就是焦作的老城区。近年来,焦作市在以城际铁路、“四城联创”、南水北调绿化带、棚户区改造等为代表的城市建设、环境整治上多点开花,在城市的建设和治理中行政权的运用不可避免,产生了大量与重点工程、中心工作相关的行政案件,解放区人民法院从扎实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化解官民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借助府院联动大格局,创立了“三联合一听证”的行政审判模式,将更多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走出了一条具有焦作特色化解行政争议之路。
府院联合研判 实现诉源治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也呈现上升态势。然而,上诉率高、信访率高、缠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三高一低”现象,一直是困扰行政审判的难点和痛点。
打破僵局,需要形成合力。今年5月, 解放区法院、区检察院与区26家行政机关建立了行政争议网格化源头治理体系,着力于“原发性”行政争议成诉前的源头、前端治理。搭建信息互通平台,辖区行政机关将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形成行政争议的问题及时提出,区法院、区检察院发挥司法引导职能,促使行政权依法规范行使,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针对司法实践中或信息互通平台上出现的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及时通报,形成共识;针对可能或已经在辖区形成重大行政纠纷的问题,专题研究,达成共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用法律实时“连线”各基层单位,在点对点、点对面上进行“窗口指导”,第一次实现了对各类行政争议的精确指导、精准治理。不仅如此,这个联席会议制度还将行政机关的主管负责人纳入其中,挖掘实质问题,真正实现源头治理。
“前几天,我市一局委准备对社会上的一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但是他们对处罚程序问题、如何取证把握不准。于是,通过咱们的联席会议微信群,相关负责人找到了我,通过沟通、了解,确定了合法的执法流程,避免了更多行政诉讼案件的出现。”解放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婧说。
从走出去、法院积极与各政府部门沟通,到迎进来、政府部门主动与法院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行政治理新格局。
法司联合协调 促进争议化解
有了联席会议制度后,解放区法院“乘胜追击”,不断扩大“朋友圈”。通过与解放区司法局的深度联合,将全区所有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以及各界力量纳入其中,为“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增砖添瓦。
今年,解放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在解放区法院挂牌成立,各项规章制度上墙,每天都有一名专职律师担任调解员进行坐班,协调各类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不同于其他民间纠纷,它的专业性更强,所以要求调解员更专业。由司法行政部门委派专职律师,就能有效解决各类专业问题。”解放区司法局局长赵晓玲说。
王女士和其儿子杨大、杨二诉市社保中心行政给付纠纷一案,就是在专职律师的帮助下最终协调成功的。
原来,王女士的爱人杨某于2020年12月的一天,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亡,市社保中心认定了杨某的工亡,但抚恤金、补助金未及时下发,原因是杨某所在的单位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如果市社保中心将这笔钱下发到单位后,极有可能被法院冻结、划扣,王女士和杨大、杨二不同意市社保中心将这笔钱下发单位。同时,死者的母亲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此4人争执不下。
此案件诉至法院后,综合审判庭第一时间便将案件移交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律师等几方的共同协调下,4人达成一致协议,案件得以撤诉。
“行政案件都是民告官,对立情绪大,协调难度高,接到化解中心协调任务后,我心里也是没底,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确定争议点、寻找共识处,‘官’的积极性高了、‘民’的情绪就缓和了,双方能在一个平台对话,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大半,实质性化解中心就是这样一个平台。”河南国银(焦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振瑞说。
法检预联合预警 督促自我纠错
今年3月,在焦作市某公司诉焦作市一行政部门纠纷案件中,该行政部门举证期内不举证,消极应诉,希望法院一判了之。法院几次与该单位协商,希望能提前调解此事,但都无功而返。但是,当该行政部门听说法院、检察院要向其发送司法建议书并抄送政府机关时,该部门立即配合调解,很快该案调解成功,原告撤诉。
诉讼程序中,有的行政机关“愿判不愿调”,对于法院的协调工作回应缓慢,不愿主动作出协调决定,将纠纷解决完全寄于法院刚性裁判。
面对这些现象,解放区法院引入法检联合预警制度,通过信息共享、合法性研判、风险预警、庭审监督、宣判听证等一系列意见、建议,将行政审判的庭前、庭中、庭后等工作与检察监督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法院、检察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预警提示,并抄送区政府,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行为、防止程序“空转”。
此外,解放区法院在行政案件诉前联调、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过程中,对行政行为进行全程分析研判,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预警提示,并抄送区政府,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行为、杜绝形成“继发性”诉讼,防止程序“空转”,实现争议实质性化解。对于行政机关不能自纠的高风险案件,区法院邀请区检察院参与案件庭审,在判决前联合向行政机关发出预警。行政机关收到上述预警后,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专题研究,并向区法院提出纠纷化解的可行性方案,对于不能自纠的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报送区政府。
引入行政听证 实现服判息诉
解放区政府出台了《解放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将负责人出庭纳入个人和机关年度考核,通过引入行政听证,让负责人了解相关案件、发挥决策作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打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后一公里”。
为有效提高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实现行政案件案结事了,对于联调未果的行政案件,要打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后一公里。解放区法院抓住案件宣判的最后时机,由案件承办人评估各方当事人上诉风险值,对于判前评估值较高的案件,启动宣判听证。由区法院邀请区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宣判听证,对于听证形成的一致意见,行政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决定是否上诉的重要参考,杜绝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的浪费。解放法院运用上述案件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服判息诉率,2021年1至8月份,服判息诉率达到70.6%,同比提高了17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新高。
经过社会各界的联动、配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已在解放区法院初显成效。2020年至今,该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3件,其中判决57件、撤诉92件、驳回起诉20件,撤诉案件中协调撤诉65件,其他4件。协调撤诉率达到37.6%。
“府院联合研判、法司联合协调、法检联合预警、引入行政听证,这就是我们创立的‘三联合一听证’的行政审判模式。相信有了这一机制作为保障,行政争议将真正得到实质性化解,也必将大力助推法治政府、法治解放迈上新台阶!”解放区法院院长赵玉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