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省、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9日与9月16日,铜陵中院根据乡村人民法庭与城乡结合人民法庭的不同特点,分片在枞阳县汤沟人民法庭与义安区天门人民法庭召开了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县区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及市中院民一庭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文明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座谈会上,各人民法庭庭长畅谈了履行庭长“一岗双责”的感受,分享了加强法庭内部管理和对外联络的一些经验,并就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原则,如何做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方面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打算。
段文明指出,新时代人民法庭要注重把握新的功能定位,“三个服务”既是功能定位,也是工作重点。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要加强诉源治理,充分融入党委主导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优良传统,坚持调解优先,继续推进“庭所共建”,搞好诉调对接,推动创建无讼社(村)区,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三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村镇合理设置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与诉讼服务点,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丰富的案件资源,开展“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案例中接受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满足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段文明强调,人民法庭工作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基层法院党组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人民法庭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取决于人民法庭庭长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人民法庭庭长要发挥“班长”的“头雁”效应,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怎样想”,就是要精心谋划人民法庭工作,要对如何把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进行前瞻性思考,要在如何加强法庭管理、创建特色品牌上进行系统性研究,要就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质效如何补短板、强弱项上进行全局性谋划。二是“如何做”,就是把谋划设想的蓝图付诸实践,人民法庭庭长要学会“走出去”“请进来”,与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村居委沟通,争取支持,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上建章立制、搭建平台,要固化工作成果,确保已经建立的机制顺畅运转。三是“怎么说”,要认真总结平时积累的工作经验,善于提炼,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展示自身的工作成绩,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努力获得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