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不辞辛劳,冒着酷暑来回奔波帮我讨回了多年前的欠款。9月22日,在定远县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主动将拖欠了4年多的欠款支付给了申请人。
2017年5月,家住定远县的李某与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李某借款9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查询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因王某下落不明,并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了高消费。2021年9月18日,身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刘某要乘坐飞机回乡过节,但在购买高铁票时遇阻,这时他才意识到失信的严重性,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尽快筹钱还款,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因该案历时4年,申请人李某抵触情绪很大,9月22日,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疏导和双方当事人共同朋友的数次居中劝说,李某考虑到双方多年友情和王某实际困难同意免除利息,随即,王某支付了执行款9万元和执行费。至此,一起多年未结的欠款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