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甘肃高院、陇南中院在金徽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举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授牌仪式。甘肃高院副院长席小鸿出席仪式并讲话,陇南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万建军致辞,全国人大代表梁倩娟应邀出席仪式。
席小鸿指出,金徽集团立足当地实际,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设绿色企业,真正做到了不负国家、造福地方、善待员工。在金徽矿业、金徽酒业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是全省法院在拓展司法职能、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上的一次有益探索,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打通了法院与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为“生态司法修复、环保法治教育、环保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提供了新平台,为生态环境司法研究、环境司法体制探索创新、完善生态资源司法保护提供了可供研究的现实载体。
席小鸿介绍了全省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和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他表示,甘肃高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将“环境修复”理念贯穿在案件审判中、体现在公正裁判中,落实在执行结果中;进一步探索完善与职能部门、环保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以司法审判引领社会责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力度,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运用司法手段推动改善环境质量,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作用,让企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企业保护优先的做法触及各行各业,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生态环境,投身环境修复的生态社会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万建军表示,陇南法院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美丽陇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仪式上,席小鸿代表省高院向金徽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牌子,万建军代表陇南中院向金徽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授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牌子。
甘肃高院、陇南中院、徽县法院、金徽酒业、金徽矿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