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关口监督,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宝山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宝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强化关口监督 规范廉情审核的实施意见(试行)》,将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与廉情审核有效对接,着力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意见》明确了廉情审核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改变了以往纪检监察机关仅围绕干部信访举报、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开展审核的模式,将审核对象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情况等一并纳入审核范围,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意见》聚焦日常监督情况,创新设置《日常监督反向审核表》,细化16个具体监督事项,形成未发现问题、不涉及、适用“第一种形态”(1次)、适用“第一种形态”(1次以上)四个选项,经汇总研判后形成日常监督审核结论。在此基础上,结合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信访举报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内容,为审核对象进行全面“廉情体检”、描绘“监督画像”。
宝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廉情审核不仅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这次通过出台廉情审核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了日常监督工作的成果运用,也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的政治站位。”
据了解,今年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宝山区纪委监委已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回复216人次,村居换届廉政意见回复7720人次,街镇换届廉政意见回复163人次,区镇党代表换届廉政意见回复2309人次;完成相关评优评先廉政意见回复1987人次。(作者:韩瑛 徐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