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溪县总工会、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巫溪县总工会关于工会开展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巫溪县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文件,成立了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主任,由工会退休干部、县知名律师、县法院资深法官担任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县总工会建立了规范化的调解室。
作为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补充,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加强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法院调解联动,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完善联动联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机制,实现劳动争议纠纷提前预防、及时化解、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据悉,巫溪县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县劳动仲裁、县人民法院的联动联调,注重打造工会调解品牌,增强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