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0岁左右的张某、高某郑某、杨某浩四位年轻人被通知到渑池县法院时一脸懵懂“我们的事派出所不是已经处理过了吗?拘也拘了,罚也罚了,还让我们到法院来干什么?”
事情还要从炎炎夏日的一个凌晨三点说起,这四个人在渑池西关某饭店吃饭时与邻桌同是十八九岁的宋某杰等三名小青年发生了口角,继而发生殴打致其住院治疗。渑池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及时出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上述四人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十三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决定执行后但对伤者的医疗费用双方达不成赔偿意见,宋某杰、张某钰以医疗赔偿费等原由将其四人告到了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接到诉状后认真查阅了有关证据材料仔细分析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认为该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系年轻人,涉世未深容易冲动因话不投机,言语不和,便发生争执。及时通知其四名被告到法院专门组织人员对他们进行了法律法规讲解,指出他们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今后的社会交往中要注意言行,与人和睦相处,鼓励他们悔过自新,正确处理自身行为,对照发生的过程和后果以及赔偿补偿标准和他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立刻进行了商量针对对方提供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数额,按约定时限提前打进了约定账户。收到赔偿款后非常感动:“法院诉调人员热情解答,耐心劝和,不到两天就达成赔偿协议,收到赔偿款,真是公平正义高效为民啊!”
今年以来,诉前调解中心本着一心为民“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解纠纷,化民忧,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