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周末还在我的事情来回奔波。”9月25日,在定远县法院调解室内收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朱某对执行法官竖起大拇指。
2020年8月,家住定远县的周某骑电动车将行人朱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因双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朱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周某赔偿朱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询周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外出打工行踪不定。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其父母联系上被执行人周某,电话里的周某满口答应一周内支付赔偿款,谁知周某再次失约。9月25日,正在加班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朱某电话,朱某声称,据周某的邻居透露,失踪大半年的被执行人周某在家门口出现,执行法官放下电话立和值班法警赶往周某家门口蹲点守候。果不其然,中午10点钟左右,将从外面回家的周某 “堵”个正着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的周某,眼见无法再拖的只好主动将执行款转账给申请执行人朱某。至此,该案赔偿款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