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重要提示:
首先,提示货运企业、货运车辆管理人,要牢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摆到重要位置,绝不能只重发展效益不顾安全。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法人、管理人等岗位职责。要加强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强化货运车辆日常检查,落实24小时动态监管制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严禁超载运输,严禁带“病”上路。要定期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人遵规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避险处置能力。
其次,提示货运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出车前气象了解、路线选择、安全自查等各项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交通违法和危险驾驶行为,坚持做到文明礼让、安全驾驶,切勿酒后驾驶、超限超载、强超强会、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切勿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切勿随意停车、倒车、逆行,切勿违规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驾驶人和乘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出现故障时,坚决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事故。
最后,提示广大农民朋友们,当前,我省进入秋收农忙时节,农业生产活动增多,农作物运输频繁,为了您的安全、家人的安心,请您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出行,切勿乘坐低速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