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万我再给您过一遍…”“您看一下,这一包是10万…”“总共24万,您拿好。”日前,红桥法院法官李海在财务窗口帮忙一笔一笔清点钱款,最终将24万现金悉数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一家。
事情都要从承某的一次不慎驾驶说起。被执行人承某驾驶前照灯不合格的车沿红桥区咸阳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开到咸阳路与一条由北向南的小路交叉口时,在第一条机动车道遇到李某某,李某某正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行走。承某驾车发现李某某以后迅速向右侧躲闪,但是在躲闪时他的车前部右侧与李某某身体接触,将李某某撞伤,导致李某某身体多处受伤并就医。
事后,因双方未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李某某将承某诉至法院。经红桥法院判决,承某承担这场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承某需赔偿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万余元。
然而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承某却并未履行。红桥法院决定依法对承某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承某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后,生活非常受限。加上承某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工资也不多,于是向法官李海提出希望能与李某某和解的想法。为了尽快兑现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工作。最终,李某某考虑到承某的实际困难,决定同意和解,接受承某的和解方案:一次性偿还李某某的经济损失24万元。
很快,承某多方筹措,将24万现金带来了法院。承办法官随即将验钞机带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进行清点并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