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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漏水渗入自家墙壁 对方却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赔偿

发布时间:2021-10-16 来源: 重庆法院网 作者:佚名

  因邻居家漏水殃及自家房屋,对方却拒不赔偿?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件“小事”将会成为影响邻里关系的“闹心事”。

  近日,沙坪坝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纠纷。2020年初,张某发现卧室墙壁出现渗水,但邻居家暂无人居住,无法联系对方确认渗水原因。有一天,张某偶然通过邻居打开的房门,发现与自己渗水房间相邻的是邻居家的卫生间,遂要求邻居雷某检查卫生间的水管线路和防水措施。经检查,雷某卫生间的角阀确实存在漏水,但雷某表示自己没有及时接到通知,不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经法官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雷某当场拿出修复款,承诺就防水问题进行检修。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此提醒大家,作为权利受损害的一方,一是要及时确定漏水原因,避免损失扩大。在发现房屋渗水以后,应当及时联系邻居、物管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排查;二是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固定损失证据。对于受损的墙壁、家具等在问题解决之前尽量不要自行修复,以免证据灭失。三是要注意合理合法维权,切忌通过暴力方式进行私力救济,这样非但不利于解决纠纷,还有可能引发新的诉讼。此外,对于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都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因迟延发现漏水问题导致损失扩大。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遇到邻里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也不给别人添麻烦。良好的邻里关系才能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惬意。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0/id/6304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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