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官官相护,我就不信这个邪。我们老百姓不但官司打赢了,你们还上门送执行款,让俺老百姓更加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感谢你们......”。9月30日,看到上门送执行款的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夏浩、阴利剑,当事人冯某显得非常激动,拉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说起冯某的案件可以说是一波三折。2019年8月27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212行初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某房屋征收办公室作出的拆除贺某名下的开封市顺河区某街房屋行为违法,赔偿冯某等四人经济损失二百多万元。某房屋征收办公室不服提起上诉,开封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冯某四人因分配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又因此问题诉至开封市顺河法院请求分配,判决结果下发后,四人中的一人贺某不服分配方案再次提起上诉,开封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冯某等四人向开封市祥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职权对某房屋征收办公室名下账户进行查封,某房屋征收办公室以其内部分为数个不同小区拆迁项目部,祥符法院查封账户不是同一个小区拆迁账户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祥符法院对其异议予以驳回,某房屋征收办公室再次向开封中院提出复议,2021年9月29日开封中院对其复议驳回。接到开封中院裁定后,祥符法院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将执行款划入法院账户。得知其中一个当事人冯某身体不便,执行法官主动上门,将执行款亲自送到冯某手中,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司法温暖,让公正司法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