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赡养费的事,82岁的姜某申请对儿子薛某某强制执行,案件很快执结。除了赡养费,没想到法官还有额外“赠送”,就为这,老人特意和儿子又回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当面表达感谢。
不久前,申请执行人姜某来到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儿子薛某某按调解书给付赡养费。
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即立案,案件当天就分配到快执团队的郭丹法官手中。郭法官拿到卷宗后,立即传唤了薛某某。薛某某本人年过花甲,自称身体多病,无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每月350元的赡养费。
为验证其言是否属实,郭法官通过网络查询薛某某有无可供执行财产后,又到其家中实地查看,发现薛某某所住房屋十分破旧,生活确实较为贫困。郭法官询问姜某是否了解儿子薛某某的实际情况,姜某说她知道儿子生活困难,但另外几个子女相互推诿,各说各的理,只好申请执行。经郭法官多次做工作,薛某某最终在子女的帮助下,将拖欠的2800元赡养费交给了姜某。
案件是结了,但薛某某日后仍无力支付赡养费怎么办?
为了从“根”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郭丹法官又尝试着与姜某的其他子女进行沟通,经过多次电话及当面交流,大家都同意姜某以后与薛某某共同生活,由薛某某负责照顾姜某生活起居,用以抵付赡养费,其他子女保证按时支付赡养费。至此,耄耋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看到郭丹法官,老人连连说:“你不仅解决了我的案子,还帮我解决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