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好不容易盼来了“国庆”小长假,准备回乡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因躲避执行被定远县法院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行为,而无法购买到回乡的高铁票后,主动请求执行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
家住定远县的刘某于2021年1月向吴某借款40000元用于信用卡还款应急,双方约定1个月后还款,借款到期后,刘某却迟迟不肯还钱。吴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判决刘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执行法官通过种途径都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刘某一直四处打工、行踪难觅,执行法官遂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
10月2日,“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刘某准备回乡却发现自己因不履行生效判决,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和高铁票,出行受到严重影响,这才认识到失信行为带来的后果,心急如焚的刘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